1、客体要件。
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有公司、企业财产的国有所有权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。
2、客观要件。
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,徇私舞弊,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低价出售的行为。
3、主体要件。
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,即国有公同、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,除此不能构成本罪。
4、主观要件。
本罪在主观方面,必须由故意构成,并有明确的徇私动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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